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吴中区苏苑高级中学易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吴中区苏苑高级中学易地新建项目
建设单位:吴中区苏苑高级中学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1日—2021年11月26日,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;
联系人:沈工
联系电话:15050160557
附件:苏苑高级中学验收报告表.pdf
附件:吴中区苏苑高级中学验收意见.pdf